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基础上,以法规、标准为依据解释拟建项目引起水环境变化的重大性,同时辨识敏感对象对污染物排放的反应;对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水污染防治与废水排放方案等提出避免、消除和减少水体影响的措施、对策建议,最后做出评价结论。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是通过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基础上,判断拟建项目选址或水污染物排放能否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分析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为拟建项目选址及水污染控制提供技术依据。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工作分级、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提出环境影响结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地表水评价,应在对拟建项目的水污染特征进行准确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周密调查及监测等手段,掌握评价地表水体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特征,采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预测,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所需的基本资料
评价水环境影响所需的基本资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水域功能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资料
调查内容包括用水情况、供需关系、水质要求及渔业、水产养殖水域面积等,并应注意地面水与地下水之间的联系。
(2)水环境影响评价所采用的水质标准应与环境现状评价相同
河道断流时应由环保部门规定功能,并据此选择标准,进行评价。
(3)规划中几个建设项目在一定时期(如5年)内兴建并向同一地面水域排污时,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各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或允许利用水体自净能力的比例。向已超标的水体排污,应结合环境规划酌情处理或由环保部门事先规定排污要求。